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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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4-16浏览量:

根据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和《华容区教育局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》的要求,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2025年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目前已获得《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且符合毕业条件的我校2025届毕业生。

二、认定流程

 

 


 

三、网上报名

(一)网报步骤

1.浏览器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,从“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”进行申报(首次登录需注册)。报名包括完善个人信息、报名、签署《个人承诺书》等内容,具体要求见附件1。

2.网报时,请根据自己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种类,选择以“就读学校所在地”申请认定,区域选择“鄂州市华容区教育局”。

(二)网报注意事项

1.网上报名时间:4月15日7:00—4月28日17:00。

2.网报时,请仔细阅读有关规定,如实填报相关信息,因错报、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。

3.网报上传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(上传格式为JPG/JPEG格式,不大于190KB),人工修饰或处理的照片均无效。

4.每位申请人网报成功后,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后续程序,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5.认定前发现有填写错误,可在“修改”中修改报名信息。

、体检要求

体检医院包括(含线上、线下审核):鄂州市中心医院、鄂州市中医院、华容区人民医院、湖北省中医院葛店院区。

说明: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与小学教师资格所用专门的体检表不同,请注意体检表标题中的类型,选择对应的资格,下载打印(体检表见附件2,注意正反打印),体检前向医院说明用于幼儿园(小学)教师资格认定,体检所用照片应与网上报名及现场认定提交的照片一致。体检正面照片处及背面结果处应有医院盖章。

、认定安排

(一)线下审核认定

1.时间和地点

时间:2025年4月25,4月27日—28日(上午9:00-11:30,下午1:30-16:00)

地点: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汉新城校区灵慧楼D104室

2.携带材料

现场认定时,学生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,请提前准备。

 

 

序号

材料

注意事项

1

申请表1份

请在网上报名完成后,点击右上角“教师资格认定”-“查询报名信息”,出现认定报名信息,点击右侧图标“申请表预览”,将预览的页面打印到一张A4纸上。

2

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,原件当场核验,上交复印件1份。

3

体检表1份

指定医院(见上文)出具的结论为“合格”的体检表

1.须使用规定体检表(幼儿园与小教的表不同),体检表见附件2,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(3月17日起至现场认定前);

2.体检表应双面打印,照片使用网上报名同一照片(白底);

3.体检表中每一项均须完成检查,并有检查结论和医师签名。照片处有体检医院盖章,“体检结论处”须有负责医师签名,有“体检合格”或“体检不合格”等结论,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。

4

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

(复印件)

申请语文学科、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。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。

通过报名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以不提交。

5

登记照2张

(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,白底与网报时上传照片同版,背面提前写明姓名、身份证号、班级。

6

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纸质版)

学信网申请,报告上有二维码验证,操作流程见附件3。

7

档案袋

(牛皮纸)

封面右上角提前注明姓名、班级、手机号。

8

学生证复印件

1.复印姓名页与注册页到一张纸上;

2.如缺盖注册章,现场可以补盖章。

 

(二)线上审核认定

1.线上审核时间:2025年4月16日—4月28日

2.材料上传。请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上传认定材料(经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材料可不提交,未通过比对的材料需在报名系统内补充提交)。需要在系统内补充提交以下材料:

(1)身份证明:二代身份证(需在有效期内)原件扫描件或照片。

(2)户籍证明:学生证扫描件或照片(除本学期外所有学期应加盖“已注册”印章)。

(3)普通话证明材料: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》原件扫描件或照片(通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)。

(4)学历学籍证明材料: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电子版(申请方式见附件3)。

(5)体检材料:《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》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或《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(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)》原件扫描件或照片。(指定医院:鄂州市中心医院、鄂州市中医院、华容区人民医院、湖北省中医院葛店院区。

(6)其他要求

个人登记照片2张(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,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,白底,背面注明姓名、班级、身份证号,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)邮寄或自行送至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高新东路特1号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蒙养楼A303室(联系人:王达;联系电话:027-81719371),照片截止接收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。

申请人完成网报后,务必填写在线表单“202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线上认定信息统计”(链接见附件4),以便学校与教育局复核(填写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2:00)。

(三)注意事项

1.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一种类型、一个学科的教师资格;

2.线上审核与线下审核选一种即可;

3.不受理我校往届毕业生的申请及确认;

4.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;

5.毕业生仅此一次在校认定机会。若未在校认定,需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认定;

6.认定过程中有任何疑问,请先仔细阅读本通知,仍有问题者可联系学校教务处,联系电话:027-81719371。

附件:

1.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指南

2.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

3.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流程

4.202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线 上认定信息统计

 

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教务处

2025年4月16日

附件1: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指南

附件2: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(适用小学)

附件2: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(适用幼儿园)

附件3: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流程

附件4:202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线上认定信息统计(填写链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