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当前您的位置: 首页- 通知公告- 正文

2026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4-15浏览量:

根据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和《华容区教育局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》的要求,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2026年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目前已获得《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且符合毕业条件的我校2026届毕业生。

二、认定流程

三、网上报名

(一)网报步骤

1. 浏览器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,从“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”进行申报(首次登录需注册)。报名包括完善个人信息、报名、签署《个人承诺书》等内容,具体要求见附件1。

2. 网报时,请根据自己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种类,选择以“就读学校所在地”申请认定,区域选择“鄂州市华容区教育局”。

(二) 网报注意事项

1.网上报名时间:4月15日7:00—4月28日17:00。

2.网报时,请仔细阅读有关规定,如实填报相关信息,因错报、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。

3.网报上传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/JPEG格式,不大于190KB),人工修饰或处理的照片均无效。

4.认定前发现有填写错误,可在“修改”中修改报名信息。

5.请在网上报名完成后,点击右上角“教师资格认定”-“查询报名信息”,出现认定报名信息,点击右侧图标“申请表预览”,导出为PDF格式或JPG格式上传至附件4收集表。

四、体检要求

体检前往华容区指定医院:鄂州市中心医院、鄂州市中医院、华容区人民医院、湖北省中医院葛店院区。

说明: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与小学教师资格所用专门的体检表不同,请注意体检表标题中的类型,选择对应的资格,下载打印(体检表见附件2,注意正反打印),体检前向医院说明用于幼儿园(小学)教师资格认定,体检所用照片应与网上报名及现场认定提交的照片一致。体检正面照片处及背面结果处应有医院盖章。

五、认定安排

(一)线上审核认定

1.时间:4月17日—4月30日(工作日8:30-12:00,14:30-17:30)

2.材料上传。请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上传认定材料(经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材料可不提交,未通过比对的材料需在报名系统内补充提交)。需要在系统内补充提交以下材料:

(1)身份证明:二代身份证(有效期内)原件扫描件或照片。

(2)户籍证明:学生证扫描件或照片(除本学期外所有学期应加盖“已注册”印章)。

(3)普通话证明材料: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》原件扫描件或照片(通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)。

(4)学历学籍证明材料: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电子版(申请方式见附件3)。

(5)体检材料:《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》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或《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(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)》原件扫描件或照片。(指定医院:鄂州市中心医院、鄂州市中医院、华容区人民医院、湖北省中医院葛店院区。

(6)其他要求

个人登记照片2张(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,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,白底,背面注明姓名、班级、身份证号,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)提交至本班辅导员,照片截止接收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。

(二)注意事项

1.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一种类型、一个学科的教师资格;

2.不受理我校往届毕业生的申请及确认;

3.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;

4毕业生仅此一次在校认定机会。若未在校认定,需以社会人员身份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认定;

5.认定过程中有任何疑问,请先仔细阅读本通知,仍有问题者可联系学校教务处,联系电话:027-81719371。

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教务处

2026年4月15日